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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榆林学院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22-06-13 12:50:14 阅读: 来源:搅拌机厂家
2011年榆林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榆林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:2011-06-11文章来源:高考资讯网作者:编辑员

榆林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

一、学校简介

榆林学院(国标代码:11395)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——榆林市,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,学院现设有16个院系(其中有8个二级学院),37个本科专业,19个专科专业,4个研究中心,8个研究所。2011年面向全国2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计划录取本、专科生3280名。

二、录取原则

1、投档比例: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。

2、体检要求: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,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3、相关科目要求: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,报考英语专业,英语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,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。

4、外语语种:不限外语语种,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。

5、优惠政策: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。

6、录取志愿: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(市、区),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。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如第一志愿未满额,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,依此类推。如果录取仍未满额,则征集志愿录取。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,分数清录取原则。

7、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:无

8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: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,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、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。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。

9、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,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,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

10、体育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: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(专业课成绩相同者,文化课高者优先)。

三、学费标准

本科:文史类3500元/人·年;体育、外语、理工类4500元/人·年;艺术类7000元/人·年。

(高职)专科:文史类5000元/人·年;外语、理工类5500元/人·年。

四、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免: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陕西省贫困助学金、何崇鋈教育基金、榆林学院资助、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、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。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奖助学金、临时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。

颁发学历、学位证书: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、学位证书,专科毕业证书。

主管部门:陕西省教育厅

录取批次:提前批次、二批本科、高职

学校地址:榆林市崇文西路4号 邮政编码:719000

联系电话:0912—3893616、3895477 传 真:0912—3896393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yulin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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